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学院2022年12月15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实施方案》《全省高校及委厅直属机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实施方案》以及《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线上线下结合、确保全员覆盖,坚持集中培训与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组织全院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在新征程上展现公安院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陕西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陕西公安铁军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二、 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新修订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相关决议、公报、文件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公安英模事迹等。
三、 培训方式
(一)集中学习。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准确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广大师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表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专题宣讲。学院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为学院师生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深入分管部门、联系系部、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讲1次专题党课;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学生党员进教室、进宿舍向学生“面对面”进行宣讲;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宣讲团成员、公安英模和先进典型为师生作宣讲报告;组织相关人员收看上级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三)专题培训。一是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根据上级教育培训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举办的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二是举办学院副处副高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以副处副高以上干部为培训对象,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三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入警训练、干警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对象参加入警训练、干警培训班的培训。四是开展专题网络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含教研室主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亲自抓好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组织做好教育培训各个环节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成果、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与学院“公安创本”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行动,推动学院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严”的主基调贯彻教育培训始终,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政治轮训的,应当及时补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