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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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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定级工作程序

1. 新录用人员使用期满后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审批表;

2. 所在部门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3. 组织人事处初审(主要审核试用期时间、能否按期转正);

4. 进行转正考核(审阅相关材料、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开展个人述职、民主测评);

5. 组织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正定级意见,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6. 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

7. 印发转正定级通知,办理备案手续;

8. 兑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