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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 现场督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厅机关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现场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加强内务管理,培养和树立学院教职员工良好形象,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现场督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从严治警、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提高队伍综合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更是展现良好风貌的有效载体。各部门要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规范治警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强化内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内务管理,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内部办公秩序,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和展示学院教职员工的良好形象。

二、严守内务规定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着装规范、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请假销假、值班备勤、车辆管理使用、办公秩序和内务设置等规定。坚决杜绝警容风纪不整,仪表行为不端;值班脱岗,上班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内务环境脏乱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模范带头遵守内务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制度规范的权威,自觉维护学院和领导干部的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此项工作。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是着装不规范。个别教职员上班期间未按要求规范着装,不着警服或警便混穿,未按规定穿制式皮鞋、作训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不按着装规范扣纽扣。二是警容不严整。个别教职员存在留长指甲或染指甲,男性留长发,女性发辫过肩、染彩发,化浓妆,着警服时佩戴戒指等现象。三是举止不端庄。个别教职员着警服时,在公众场合扎堆抽烟,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等。四是会议纪律不严肃。参加各类会议时未关闭通讯设备或调至静音,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影响会场秩序。五是内部办公秩序不到位。个别办公室存在物品摆放混乱、衣物随意搭放、卫生打扫不彻底等现象。

四、强化督导检查

(一)开展全面自查,塑造良好形象

各部门组织所属教职员工认真对照《内务条令》等规章制度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要引导所属教职员工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入手,按照“正警风、肃警纪、树形象”的要求,做到警容风纪严整,办公秩序井然,物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二)组建督察小组,落实长效机制

组建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学生处等部门配合参与的督察小组,不定期开展检查,对首次发现问题的予以提醒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问题的一律实名记录,建立督察工作长效机制。    

(三)定期通报情况,强化结果运用

学院将定期通报督察情况,并作为部门与个人平时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参考。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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