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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陕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528日(星期日)10:0011:30

二、考试地点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校区(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1号)。

三、参加考试149(见附件1

四、准考证打印

参考人员进入公安网考试报名系统http://92.1.76.17)“报名查询”栏,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规则

(一)考试采取闭卷书面笔答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答题时,应当使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参考人员统一着夏执勤服,不戴警帽,携带准考证、人民警察证、身份证(没有人民警察证的持单位证明)并按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参考人员成绩合格后,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证书,需自行打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考前辅导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参考人员的考前教育管理工作。

(二)强化考前培训辅导,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教务处组织学院优势师资就考试大纲(2022年版)中涉及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执法办案常用法律知识等重点内容进行考前辅导(辅导安排另行通知)

(三)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安全有序。

1.统一乘车。参考人员须统一乘车往返,学院于5287:30分别从雁塔校区、灞校区发车。各部门于522日前将所属参考人员乘车点情况报行政楼401室。

2.集合列队。参考人员到达考点后,按小组在指定区域集合列队,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交由联络组长统一保管,并按照区域划分的卡口整队进入考场(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严肃考试纪律,展现良好作风形象。

1.各部门组织参考人员进行考前教育,学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并签订《2023年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告知书》(附件3)《不作弊承诺书》(附件4),于522日前报行政楼401室。

2.坚决禁止将任何电子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部门。

3.凡未按规定着装的参考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孕妇例外),并取消考试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省厅将依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的通知》要求,作出处理并在全省系统内通报。查获的考试作弊人员,从作弊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执法资格考试,并取消各类评优晋级资格。

(五)严格遵守健康防护规定。参考人员要按照考点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点配备有医护人员,参考人员在考点出现身体不适的,请及时联系监考老师或者考务人员,进行就医。

   

                                                   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