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省厅考试办通知,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定于2023年5月14日上午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范围及条件
已授衔且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教职员均须报名参加。
二、报名方式
个人自行通过“全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地址:http://92.1.76.17(须使用公安网专用计算机登录)。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5日至4月4日,逾期系统将会关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组织授衔教职员参加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是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授衔教职员警务素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做好考试报名与备考工作,要求做到不漏一人,全员参考。凡无理由未报名、缺考者,省厅考试办将进行全省通报。
(二)参加考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报名系统”的内容规范,认真做好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警号、单位的准确填报以及电子照片(着制式警服)的上传等,防止报名信息错误给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三)考试系统随报名进程动态排场,即时排场情况与最终排场情况不同。省厅考试办将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参考人员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防止准考证排场信息错误。
(四)参加考试人员可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大纲(2022年版)》确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针对性地备考。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前强化辅导。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